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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5-01-14   信息来源: 威远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威远县卫生健康局2025行政处罚公示(第期)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威远县人民医院

未制定并实施病历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未按规定封存已完成病历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七项

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12.31

2

曾霞

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未取得患者明确同意使用缩宫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警告并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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