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威远县2021年回城就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村、社区建制调整实际,现将严陵镇中心学校辖区内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各学校坚持按户籍地划片招生,抓好免试就近入学。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招生学校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家长履行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法定责任。学校和家长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符合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法入学。
(一)“有户生”。户籍属威远县严陵镇(以下均指不含原铺子湾镇)的适龄儿童,以及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纳入小学划片招生。
(二)“政策优待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符合国家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有房无户生”。户籍不属严陵镇,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简称“有房无户生”)。“有房无户生”根据各小学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有房无户生”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并且提供在该房居住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发票(三者之一即可);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四)“务工(经商)生”。符合威远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威远县2021年回城就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理办法》执行。
三、招生时间
(一)报名登记:2021年8月22-23日
(二)领取《入学通知书》:2021年8月27日,家长在各登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持《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正式入学:暂定2021年9月1日(以内江市教育局公布的2021-2022学年度校历规定为准)。
四、招生学校计划及范围
(一)严陵镇中心学校(本部)、威远县实验小学
招生学校 及报名地点 |
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
班数 | 人数 | ||
严陵镇中心学校(本部) | 6 | 330 | 古城社区(原东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外西街社区、原外南街社区、中心街社区中的兰草街和文化街、杨家坝社区。 |
威远县实验小学 | 7 | 385 | 广场街社区、荷花街社区、接官亭社区。 |
第一批次:招生范围内的“有户生”、“政策优待生”。
第二批次:招生范围内的“有房无户生”。
(二)河东街小学、河北街小学、南晖小学、花城小学、天成小学过渡校点(实验小学内)
招生学校 及报名地点 |
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
班数 | 人数 | “有户生”、“有房无户生” | “务工(经商)生” | |
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 | 6 | 300 | 河东街社区、杉树坳社区、中心街社区(不含:原外南街社区和文化街、兰草街)、东风路社区(不含:东风家园、东风花苑B区、桃花源、国际新城、乐雅居、春天花城、春天悦城等)、塔山社区中原东风村4-9组。 | 招生范围内及古城社区、中心街社区、广场街社区、荷花街社区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严陵镇河北街小学校 | 6 | 300 | 大桥街社区、河北街社区、锦城社区中以锦城路为界以西区域(不含:温莎公馆小区、伊顿公馆小区、凤凰华庭小区、翡翠湾小区、爱丁堡小区等)、平山社区中原花塘村和平山村17-18组。 | 招生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威远县南晖小学 | 6 | 300 | 滕家坝社区、三河路社区、建业社区、凤凰路社区、三河社区中原三河村、长益社区中原长益村1-3社; 严陵工业园区建设所涉及的征转农户子女。 |
招生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威远县花城小学 | 6 | 300 | 花城路社区、锦城社区中以锦城路为界以东区域(含:温莎公馆小区、伊顿公馆小区、凤凰华庭小区、翡翠湾小区、爱丁堡小区等)、东风路社区中以世文路、惠民街为界以北区域(含:东风家园、东风花苑B区、桃花源、国际新城、乐雅居、春天花城、春天悦城、政府公(廉)租房等)、东风路社区中原东风村14-19组、塔山社区中原东风村10-13组。 | 招生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威远县天成小学 (地点:实验小学内) |
2 | 100 | 吴荣路社区。 | 招生范围内及接官亭社区、杨家坝社区、外西街社区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第一批次:招生范围内的“有户生”、“政策优待生”。
第二批次:招生范围内的“有房无户生”。
第三批次:“务工(经商)生”。
(三)城北初中、白塔小学、一和小学、粮丰小学
招生学校 及报名地点 |
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
班数 | 人数 | “有户生” | “有房无户生”、“务工(经商)生” | |
严陵镇城北初中(小学部) | 2 | 100 | 三胜村(含原联合村)、兴家村、建立村(含原新堂村)、先觉村(含原双柏村)。 | 根据本校学位情况自主招收“有房无户生”和“务工(经商)生”,不受招生范围限制。家长提交的材料可以适当放宽。 |
严陵镇白塔小学校 | 2 | 100 | 长益社区中原长益村4-11社、塔山社区中原塔山村、富谷社区中原富谷村、食丰村(含原建设村)、鸭子村。 | |
严陵镇一和小学校 | 2 | 100 | 桂花社区(含原桂花村、原白荷村)、新义村(含原桥里村)。 | |
严陵镇粮丰小学校 | 1 | 50 | 粮丰村、平山社区中原平山村、王家村(只含原龙埝村)、宋埝社区(原宋埝村)。 |
特别提醒: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如因多校登记扰乱招生秩序的,一律由严陵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五、提交材料
所有登记的适龄儿童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要对应适龄儿童所属类别提供相应的其余材料。提交的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交材料内容 | |
基本材料 | 其余材料 |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
“有户生”—— 适龄儿童户籍属严陵镇城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收据;若无房产,须提供租房协议和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适龄儿童户籍属严陵镇农村的,不需提供房产证明。 |
“政策优待生”——能佐证身份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 | |
“征转生”——由征转地镇人民政府提供适龄儿童名单,法定监护人提供居住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 |
“有房无户生”—— 1、如果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住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并且提供在该房居住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发票(三者之一即可)。 |
|
“务工(经商)生”——按《威远县2021年回城就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有效材料。 |
六、学位调配办法
(一)如果招生学校登记的学生人数没有超过该校招生计划,该校则全部录取。
(二)如果招生学校登记的学生人数超过了该校招生计划,则由该校把位于后面批次的学生报中心学校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城区或城郊其他学校入学,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即:如果同一批次的学生需调配到其他学校的,“有房无户生”则按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的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把最近办理的调到其他学校。“务工(经商)生”则按照务工(经商)手续办理的时间先后,把最近办理的调到其他学校。)
(三)因各种原因没有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仍然到户籍所属招生学校补登记。如果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则由该校接收;如果所属招生学校已无空余学位,由该校报中心学校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
(四)7月20日之后迁入户籍的。如果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则由该校接收;如果所属招生学校无空余学位,由该校报中心学校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
咨询电话:
严陵镇中心学校:6182366严陵镇中心学校(本部):8232582
威远县实验小学:8230199 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6183900
严陵镇河北街小学校:8210161 威远县南晖小学:6183338
威远县花城小学:8559028 威远县天成小学:8230199
严陵镇白塔小学校:8100347严陵镇一和小学校:8260558
严陵镇城北初级中学:8210367严陵镇粮丰小学校:61838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威远县2021年回城就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村、社区建制调整实际,现将严陵镇中心学校辖区内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各学校坚持按户籍地划片招生,抓好免试就近入学。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招生学校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家长履行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法定责任。学校和家长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符合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法入学。
(一)“有户生”。户籍属威远县严陵镇(以下均指不含原铺子湾镇)的适龄儿童,以及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纳入小学划片招生。
(二)“政策优待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等符合国家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有房无户生”。户籍不属严陵镇,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简称“有房无户生”)。“有房无户生”根据各小学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有房无户生”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并且提供在该房居住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发票(三者之一即可);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四)“务工(经商)生”。符合威远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威远县2021年回城就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理办法》执行。
三、招生时间
(一)报名登记:2021年8月22-23日
(二)领取《入学通知书》:2021年8月27日,家长在各登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持《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正式入学:暂定2021年9月1日(以内江市教育局公布的2021-2022学年度校历规定为准)。
四、招生学校计划及范围
(一)严陵镇中心学校(本部)、威远县实验小学
招生学校 及报名地点 |
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
班数 | 人数 | ||
严陵镇中心学校(本部) | 6 | 330 | 古城社区(原东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外西街社区、原外南街社区、中心街社区中的兰草街和文化街、杨家坝社区。 |
威远县实验小学 | 7 | 385 | 广场街社区、荷花街社区、接官亭社区。 |
第一批次:招生范围内的“有户生”、“政策优待生”。
第二批次:招生范围内的“有房无户生”。
(二)河东街小学、河北街小学、南晖小学、花城小学、天成小学过渡校点(实验小学内)
招生学校 及报名地点 |
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
班数 | 人数 | “有户生”、“有房无户生” | “务工(经商)生” | |
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 | 6 | 300 | 河东街社区、杉树坳社区、中心街社区(不含:原外南街社区和文化街、兰草街)、东风路社区(不含:东风家园、东风花苑B区、桃花源、国际新城、乐雅居、春天花城、春天悦城等)、塔山社区中原东风村4-9组。 | 招生范围内及古城社区、中心街社区、广场街社区、荷花街社区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严陵镇河北街小学校 | 6 | 300 | 大桥街社区、河北街社区、锦城社区中以锦城路为界以西区域(不含:温莎公馆小区、伊顿公馆小区、凤凰华庭小区、翡翠湾小区、爱丁堡小区等)、平山社区中原花塘村和平山村17-18组。 | 招生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威远县南晖小学 | 6 | 300 | 滕家坝社区、三河路社区、建业社区、凤凰路社区、三河社区中原三河村、长益社区中原长益村1-3社; 严陵工业园区建设所涉及的征转农户子女。 |
招生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威远县花城小学 | 6 | 300 | 花城路社区、锦城社区中以锦城路为界以东区域(含:温莎公馆小区、伊顿公馆小区、凤凰华庭小区、翡翠湾小区、爱丁堡小区等)、东风路社区中以世文路、惠民街为界以北区域(含:东风家园、东风花苑B区、桃花源、国际新城、乐雅居、春天花城、春天悦城、政府公(廉)租房等)、东风路社区中原东风村14-19组、塔山社区中原东风村10-13组。 | 招生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威远县天成小学 (地点:实验小学内) |
2 | 100 | 吴荣路社区。 | 招生范围内及接官亭社区、杨家坝社区、外西街社区范围内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第一批次:招生范围内的“有户生”、“政策优待生”。
第二批次:招生范围内的“有房无户生”。
第三批次:“务工(经商)生”。
(三)城北初中、白塔小学、一和小学、粮丰小学
招生学校 及报名地点 |
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
班数 | 人数 | “有户生” | “有房无户生”、“务工(经商)生” | |
严陵镇城北初中(小学部) | 2 | 100 | 三胜村(含原联合村)、兴家村、建立村(含原新堂村)、先觉村(含原双柏村)。 | 根据本校学位情况自主招收“有房无户生”和“务工(经商)生”,不受招生范围限制。家长提交的材料可以适当放宽。 |
严陵镇白塔小学校 | 2 | 100 | 长益社区中原长益村4-11社、塔山社区中原塔山村、富谷社区中原富谷村、食丰村(含原建设村)、鸭子村。 | |
严陵镇一和小学校 | 2 | 100 | 桂花社区(含原桂花村、原白荷村)、新义村(含原桥里村)。 | |
严陵镇粮丰小学校 | 1 | 50 | 粮丰村、平山社区中原平山村、王家村(只含原龙埝村)、宋埝社区(原宋埝村)。 |
特别提醒: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如因多校登记扰乱招生秩序的,一律由严陵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五、提交材料
所有登记的适龄儿童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要对应适龄儿童所属类别提供相应的其余材料。提交的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交材料内容 | |
基本材料 | 其余材料 |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
“有户生”—— 适龄儿童户籍属严陵镇城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收据;若无房产,须提供租房协议和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适龄儿童户籍属严陵镇农村的,不需提供房产证明。 |
“政策优待生”——能佐证身份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 | |
“征转生”——由征转地镇人民政府提供适龄儿童名单,法定监护人提供居住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 |
“有房无户生”—— 1、如果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住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并且提供在该房居住产生的水、电、气缴费发票(三者之一即可)。 |
|
“务工(经商)生”——按《威远县2021年回城就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有效材料。 |
六、学位调配办法
(一)如果招生学校登记的学生人数没有超过该校招生计划,该校则全部录取。
(二)如果招生学校登记的学生人数超过了该校招生计划,则由该校把位于后面批次的学生报中心学校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城区或城郊其他学校入学,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即:如果同一批次的学生需调配到其他学校的,“有房无户生”则按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的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把最近办理的调到其他学校。“务工(经商)生”则按照务工(经商)手续办理的时间先后,把最近办理的调到其他学校。)
(三)因各种原因没有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仍然到户籍所属招生学校补登记。如果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则由该校接收;如果所属招生学校已无空余学位,由该校报中心学校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
(四)7月20日之后迁入户籍的。如果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则由该校接收;如果所属招生学校无空余学位,由该校报中心学校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
咨询电话:
严陵镇中心学校:6182366严陵镇中心学校(本部):8232582
威远县实验小学:8230199 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6183900
严陵镇河北街小学校:8210161 威远县南晖小学:6183338
威远县花城小学:8559028 威远县天成小学:8230199
严陵镇白塔小学校:8100347严陵镇一和小学校:8260558
严陵镇城北初级中学:8210367严陵镇粮丰小学校:618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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