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威远县委办公室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委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县教育体育局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
(一)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三)教师资格认定
(四)校车使用许可
(五)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六)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七)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二、从2021年10月1日起,县行政审批局承接上述事项的审批办理职能,县教育和体育局不再行使以上事项审批职能
办理地点: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C区社会事业审批窗口
咨询电话:0832--6181914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30日
根据《中共威远县委办公室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委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县教育体育局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
(一)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三)教师资格认定
(四)校车使用许可
(五)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六)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七)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二、从2021年10月1日起,县行政审批局承接上述事项的审批办理职能,县教育和体育局不再行使以上事项审批职能
办理地点: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C区社会事业审批窗口
咨询电话:0832--6181914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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