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精神,2022年5月对服务我县的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了考核选岗工作,根据《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及时办理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聘用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内教人〔2022〕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考核选岗的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55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28日早上7:20准时到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集合,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携带资料:参加体检公费师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寸的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费用由医院收取)。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不能饮(食)高糖和高盐和高蛋白饮(食)品;体检当天不穿胸前有金属亮片的衣物。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禁食8-12小时。当天尿常规检查可放在采血和彩超后,需多饮白开水后再取尿标本,以避免假阳性。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告知引领工作人员及体检科医务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相关项目;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向医护人员出示相关医院的检查报告,勿做X光检查。
4.视力近视者,平时佩戴眼镜的,体检当天应佩戴全框或半框眼镜。不能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矫正视力检查。
5.体检当天,体检人员家属不得陪同。体检人员不能携带除手机以外的其他电子产品(注:手机在体检前关机后交工作人员保管,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
四、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1.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体检当天准时到达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4.所有考生需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5.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9.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体检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10.体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内江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内江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1.考生在体检前应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体检;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均在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eiyuan.gov.cn/)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请各位考生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地点,便于调档。
3.咨询电话: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0832-8222295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0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精神,2022年5月对服务我县的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了考核选岗工作,根据《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及时办理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聘用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内教人〔2022〕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考核选岗的2022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55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28日早上7:20准时到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集合,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携带资料:参加体检公费师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寸的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费用由医院收取)。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不能饮(食)高糖和高盐和高蛋白饮(食)品;体检当天不穿胸前有金属亮片的衣物。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禁食8-12小时。当天尿常规检查可放在采血和彩超后,需多饮白开水后再取尿标本,以避免假阳性。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告知引领工作人员及体检科医务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相关项目;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向医护人员出示相关医院的检查报告,勿做X光检查。
4.视力近视者,平时佩戴眼镜的,体检当天应佩戴全框或半框眼镜。不能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矫正视力检查。
5.体检当天,体检人员家属不得陪同。体检人员不能携带除手机以外的其他电子产品(注:手机在体检前关机后交工作人员保管,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
四、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1.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体检当天准时到达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4.所有考生需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5.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9.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体检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10.体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内江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内江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1.考生在体检前应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体检;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均在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eiyuan.gov.cn/)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请各位考生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地点,便于调档。
3.咨询电话: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0832-8222295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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