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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威远县教师学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   信息来源: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大中小 】

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

现将《威远县教师学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2月19日


威远县教师学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更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提升学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水平,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5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意见》(川委办〔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中小学教师4654人,其中高中及以下学历1人,占比0.02%;中专学历27人,占比0.58%;大专学历1365人,占比29.3%;本科学历3199人,占比68.7%;研究生学历62人,占比1.4%。

50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3375人,占全县教师总数的72.5%;其中:中专学历6人,占比0.18%;大专学历788人,占比23.35%;本科学历2519人,占比74.63%;研究生学历62名,占比1.84%。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教师队伍学历现状及教育发展需要,逐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特别是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促进城乡师资力量进一步均衡。力争到2027年,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80%、80%、85%,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15%。203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3%,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20%,幼儿园教师本科学历占比不断提高。

三、提升对象

全县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未达到本科学历的,应纳入学历提升范围。鼓励高中教师进修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四、提升途径

教师参加学历层次提升,要注意专业化发展方向,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教师学历提升以非全日制教育为主。纳入学历提升范围的专任教师,可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开放教育等方式,获得本科学历;通过全国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专项生推免等参加研究生教育,获得研究生学历。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要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同学段、不同年龄教师学历基本情况,根据目标任务,确定应纳入学历提升范围的教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教师学历提升纳入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认真摸清底数,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并于2025年3月4日前报人事师训股刘雪梅处。

(二)宣传动员。学历提升需要一定周期,且每年只有一次或两次报名机会,各校要充分认识学历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每次报名的时间节点,将在职教师提升学历要求和参加学历提升的方法途径、政策措施宣传到每位教师,提高教师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为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帮助教师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学历“应提尽提、能提尽提”。

(三)组织报名。我省自学考试每年开考2次,4月和10月考试,成人高考每年开考1次,10月考试,自学考试和成人考试报名时间均在考试前1个月左右。报名时间、网址及考试时间,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sceea.cn)。国家开放大学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免试入学),春季招生报名从上年12月到当年3月,秋季从当年6月到10月初。报读四川农业大学须在每年9月初到县招办报名,专业志愿选择四川农业大学内江开放大学威远分校专业即可;10月份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被四川农业大学录取后,于次年3月入学。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寒暑假期间参加教育硕士或研究生学历教育。(另下发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教师学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是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教师能力与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途径,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分析学校教师队伍学历结构现状,把教师学历提升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认真组织实施好教师学历提升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加强宣传动员,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提升,力争全县各学段教师学历都有提升。要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学历提升的方式和时间,确保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压实,为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创造良好条件。

(三)健全激励机制。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为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提供必要的保障,帮助教师解决好工学矛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师“应提尽提、能提尽提”,包括:

1.学历提升纳入培训计划。参加学历提升计划的教师,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一科计15学时,不及格计10学时。

2.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在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岗位递补、交流轮岗中,同等情况下对具有较高层次学历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3.按照规定报销有关费用。各校按照有关规定为教师报销参加学历提升计划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不脱产攻读高一层次学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其学费由所在单位报销不超过30%。

4.提高公开遴选学历要求。县域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遴选小学、初中教师,需具备本科学历(含在读1年及以上)。

附件:

附件1:威远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本科学历提升目标表

附件2:威远县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提升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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