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部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信息来源: 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政府    【字体:

威府发[2017]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远县权力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威府发〔2017〕7号)精神,现将全县32个县级部门(不含县地税局)、5114项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布。

  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动态调整责任清单的重要意义,把责任清单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抓实做好。要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聚焦行政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根据县级部门(单位)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同成为县级部门依法履职的准绳。

  附件:32个县级部门责任清单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32个县级部门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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