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威远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威远县严陵镇西街2联系电话:0832-82237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威远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增进公开透明,主动公开深入深化。

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各类规划、统计信息等,按要求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建设项目、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信息。全年共公开信息7784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689条,工作动态信息3799条,公示公告信息2109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22条,重要会议信息80条,便民服务信息443条,其他类别信息442条。二是突出公开内容重点。积极推进“五公开”,公开决策信息267条、执行信息352条、管理信息280条、服务信息385条、结果信息516条;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全年重点工作,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937条。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重要政策解读范围和程序,重点解读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共发布政策解读50条,其中图解34条。

(二)回应群众关切,公开申请依法依规。

一是严格办理流程。细化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全链条流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二是加强沟通会商。强化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及时做好解惑答疑对跨部门的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会商,防范法律风险。三是规范办理答复。规范答复内容,按时按规办结,确保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答复。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5件,其中“予以公开”17件,占总数的48.57%;“部分公开”4件,占总数的11.43%;“不予公开”3件,占总数的8.57%;“无法提供”7件,占总数的20%,“不予处理”3件,占总数的8.57%“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占总数的2.86%

(三)优化工作机制,信息管理落地落实。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印发《威远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威远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工作规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规范》等,梳理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各镇、各部门工作质量三是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调整考核内容,做到任务明确、指标清晰、责任到位,推动工作规范开展。

(四)加强科学管理,平台建设多元多样。

抓好政府网站建管紧紧围绕群众需求,聚合各类政府信息、数据和服务资源,做好信息发布和热点回应工作。2021年,县长信箱累计办理群众来信922件,举办“阳光政务”在线访谈20期,开展网上在线调查、意见征集11次。县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280万余人次。二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规范整合政务新媒体账号,掌握各政务新媒体具体情况。围绕威远融媒品牌打造精品政务新媒体矩阵,形成以县级政务新媒体为主、各单位参与的政务公开宣传平台。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000余条。三是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造集信息公开、自助办理、查询获取、评议监督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为群众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便捷化的信息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共打造县级政务公开专区1个、镇级政务公开专区14个。

(五)夯实工作基础,监督保障有力有为。

一是做好日常监管。坚持“周抽查、月检查”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保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共发出检查通报12期,发现并整改问题79个。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督促各镇各部门充实人员力量,保障政务公开队伍稳定,推动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年度业务培训全覆盖。共开展业务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12

行政强制

3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21.65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的“含金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在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现有的政策解读多停留在主要内容上,对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制定依据、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不充分,且解读形式单一;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各镇各单位的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不稳定,在业务工作接续、公开重点把握、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方面还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威远县将深入贯彻《条例》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维护政府良好形象。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督促各镇各单位认真落实《威远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确保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科学设置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加大对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水平的考评力度,促进制度和政策有效执行。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