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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威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着力强化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深入贯彻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和《中共威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促进“经济体检”和“政治体检”功能深度融合,确保政令贯通到底、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的监督要求
按照《威远县人大常委会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的贯彻意见》要求,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报告,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工作,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三)强化贯通协同凝聚整改合力
加强审计与纪委监委、组织、巡察、税务、发改等部门的贯通融合和工作衔接,开展“纪巡审”联动试点,通过数据共享、工作协同等方式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县人大预算监督机构与审计机关建立审计整改监督联动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四)突出重点强化审计整改措施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代表关切、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重点领域问题及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清单制+责任制”整改台账,并及时报送整改结果,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五)做实做细审计整改管理工作
实施审计整改分类管理,将审计查出的问题划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加强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通过全省《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5年《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问题199个,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92个,正在整改7个(未到整改期限),综合整改率96.5%。县级有关单位和各镇采取上缴国库、调减工程投资额、归还资金原渠道、清退拨付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565.7万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4个。
(一)县级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收入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将结余资金收回县财政统筹管理,盘活结余资金1274.7万元。
2.关于“绩效目标管理有差距”问题。出台《威远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并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绩效目标管理专业能力。补充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强化绩效目标事前管控。
3.关于“预算及预案编制不够完善”问题。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及时精准获取预算编制相关政策、标准及基础数据。出台《威远县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方案》,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二)县级部门和乡镇预(决)算方面
1.关于“预算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严格遵循县财政2024—2026年三年支出规划相关规定,强化预算编制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有差距”问题。通过上缴财政和按原渠道继续使用的方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41.8万元。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差旅费管理和政府采购等相关法规的学习,收回违规报销费用0.6万元,强化政府采购和公务卡结算管理。
(三)民生资金方面
1.2023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方面
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补贴资格审核、公示、审批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及时调整清退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收回违规发放补贴1.1万元。
2.殡葬服务及公墓管理方面
(1)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时清退违规收费36万元,规范内部决策和合同管理。
(2)督促相关单位清理收回不合规使用资金和应缴财政非税收入24.8万元。优化调整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加强内部管理。
3.农村面貌改善行动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
(1)相关单位及时归垫和拨付有关款项1688.7万元,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绩效。
(2)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及时调减不实工程量价款2.5万元,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缺陷,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四)政府投资绩效方面
1.督促工程建设单位严格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工程变更审批、论证、备案等配套制度,规范合同签订,严格合同履行,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2.相关单位调减工程投资额4615万元,强化合同工期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绩效。
(五)国有资产方面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相关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清理核实资产数量,补记固定资产162.8万元,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2.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相关国有企业严格财经纪律,及时清退违规发放资金和上缴国有资本收益51.2万元。强化资产管理,健全应收账款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相关镇完善细化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强化宣传引导与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群众参与积极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督问责,规范资金管理,收回违规资金0.6万元,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用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整改单位党委(党组)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督促整改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二)持续用力督促问题整改
做实做细审计整改全流程管理,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台账,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精准区分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类型,明确阶段性目标与时限要求。加大整改督查核查力度,强化审计整改公告、约谈等刚性约束,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量与实效。
(三)持续用力强化整改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审计整改“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将整改工作与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制度体系、提升资金绩效、推动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规范。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财会监督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审计整改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确保整改成果固化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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