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内府办函〔2020〕2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将威远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50元/月调整为6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60元/月调整为420元/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715元/月调整为78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500元/月调整为546元/月。
二、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规范管理,按照要求做好调标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2020年9月22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内府办函〔2020〕2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将威远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50元/月调整为6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60元/月调整为420元/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715元/月调整为78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500元/月调整为546元/月。
二、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规范管理,按照要求做好调标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