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威远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就业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全县就业促进工作,经2020年10月22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威远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镇和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 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余利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贵先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文平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田 源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黄 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雪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税务局、国统威远调查队、人行威远支行、县国资办、县总工会、共青团威远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分管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
2020年11月4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威远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就业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全县就业促进工作,经2020年10月22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威远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镇和各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 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余利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贵先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文平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田 源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黄 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雪涛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税务局、国统威远调查队、人行威远支行、县国资办、县总工会、共青团威远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分管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