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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信息来源: 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威远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威远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威远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商创新创业便利化、制度化改革,持续优化电商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电商营商高地,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府办发〔2021〕2号)精神,结合威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际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坚持把优化电商营商环境作为推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发挥电商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服务功能,助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到2022年底,全县电商营商环境水平有效提升,形成营商环境改革的比较优势,力争全县电商交易额突破100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3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鼓励电商经营者通过“商务秘书托管”等集群登记模式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实施“全程网办”“就近办”“多点办”“一次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便利化改革措施。政府财政分级保障减免企业费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推进“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为电商领军企业、连锁企业实现“总部+生产+物流”多基地一体化发展创造便利条件。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式服务,相关部门推行“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便于企业获知各环节、进度和结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逐步推进“一表通办”制度。优化申请和办理流程,推进办事标准化审批流程。统一梳理全县电商企业经营全流程审批事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办事证明文件。简化网络文化经营相关许可事项的申办及年检。实行“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证”全链条“索引式”办事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简化企业纳税流程。简化纳税流程,压减纳税资料,推行实名办税。继续积极推行电子发票,简化发行流程,出台纳税人“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全面推行电子退库、电子更正、电子免抵调业务,压缩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限。建立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多渠道智能化缴税平台。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项涉税业务。(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四)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根据省、市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意见,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的分级管理体制。将快递仓储、分拣配送等环节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县级分拨中心+镇物流配送站+村物流配送点”运行模式,构建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快递收寄、快递查询、退换货等快递物流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快递物流配送通达率,解决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组成联盟,构建电子商务高效快捷的物流体系。发挥物流园区优势,加强与快递公司合作,打造快递物流协同体系,加大同重庆港、天府国际货运机场、保税仓的合作力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县域跨境电商发展。整合供应链和各项服务,推动“电商云仓”工程,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人才流的四流合一。(责任单位: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降低电商企业运营成本。根据《威远县加快电子商务集群网状发展扶持办法》《威远县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等扶持政策规定,对本地电商企业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资金扶持,引导推动电子商务集群、创新、优质发展。重点建设好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的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创新电商产业财金供给体系。联动社会资本,强化市场化运作,搭建电商产业投融资对接平台,引导风投机构等金融创新机构集聚,常态化开展资本与项目精准对接。统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对县政府确定的重点电商产业项目,给予适当激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办)、人行威远支行、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细化电商营商公共服务体系。新建或改造提升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鼓励电商站点改造升级为O2O体验店,充分发挥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构建以电商中心为中心、以电商服务站点为节点的电商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平台与工业、农业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新场景、新业态应用。完善大数据统计监测机制,完善威远县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加速数据流动共享,打造全县电商大数据系统。(责任单位: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八)引进和培育实操型电商人才。大力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和团队,研究制定电商人才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将电商人才(团队)纳入全县人才工作重点和全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对引进的高层次电商人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电子商务行业创业就业,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微电商企业人才支撑,挖掘和培育县域电商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

(九)扩大市场开发程度。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大力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着力培育一批电商领军平台。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发展战略,打造威远区域公用品牌。组织新医药、新材料等“四新一大”企业,大力开拓网络交易市场,全力推进三产联动,加快培育高成长创新型电商企业。发展数字商务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提升平台经济发展水平,培育出一批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的数字商务企业。(责任单位: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

(十)持续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根据威远城市和经济发展定位,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的电商协同发展生态机制。积极参与到四川省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合作之中,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加速电商国际化进程,积极参加“一带一路”电商城市合作伙伴网络建设。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电子数据传输和认证、隐私保护等方面,探索开展跨境电商快递物流、通关等全产业链服务合作,推动威远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十一)开展电商营商高地试点。依托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电商营商高地试点示范,努力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并逐步推广。鼓励各镇开展创新示范示点。(责任单位: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十二)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融合电商企业、快递物流、重点产业数据,着力挖掘电商大数据价值,促进电商数据开发共享。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线电子数据取证等先进互联网技术应用,构建以信用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失信惩戒为重点的新型监管服务机制,推动精准监管、协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引导电商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人行威远支行,各镇人民政府)

(十三)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尝试采用第三方信用评价等信用服务,对守信电商主体给予激励,对失信进行惩戒。对电商主体身份进行备案,督促电商经营者主动亮照亮标。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推进电商企业(项目)库建设,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网络传销、违规促销、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法院)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协同推进改革创新,对涉及市级及以上层面事权的措施,及时提请市级有关部门支持;对需出台细化措施的,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可直接实施的,尽快落地见效。建立和完善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联络机制和县重点电商企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

(二)强化试点示范引领。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对标国内各地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加大电商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要加快在简政放权、端口供给、产业互联网、优化服务、降低营商成本、经营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吸引高端互联网经济要素新局面。发挥专业行业商(协)会、智库等积极作用,营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打造协同创新改革生态链。及时总结试点示范改革中取得的经验和模式,并在全县广泛推广。

(三)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大对外合作推介力度,推进电商品牌营销,发展以电商为代表的数字经济产业,积极参加电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的会议。充分利用全国各地相关大型活动,加大威远电商营商政策和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威远电商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附件:《威远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清单

附件 

《威远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清单  

序号 具体改革事项 主要改革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成果检验形式
1 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 鼓励电商经营者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实施电商企业“全程网办”“就近办”等便利化改革措施,实现企业“一网”式服务,便于企业获知各环节、进度和结果。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底 根据企业实际开办时间、开办流程检验
2 逐步推进“一表通办”制度 优化申请和办理流程,推进办事标准化审批流程。 县行政审批局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底 达到任务要求
3 简化企业纳税流程 简化纳税流程,压减纳税资料,推行实名办税。推行电子发票,压缩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限,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项涉税业务。 县税务局 2021年底 1.简化企业纳税流程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2.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
4 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的分级管理体制,将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构建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组成联盟。推动县域跨境电商发展。推动“电商云仓”工程。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底 达到任务要求
5 降低电商企业运营成本 对本地电商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建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底 达到任务要求
6 创新电商产业财金供给体系。 搭建电商产业投融资对接平台,开展资本与项目精准对接,对县政府确定的重点电商产业,给予适当激励。 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人行威远支行、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 长期坚持 达到任务要求
7 细化电商营商公共服务体系 新建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完善大数据统计监测机制,完善威远县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底 达到任务要求
8 引进和培育实操型电商人才 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和团队,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电子商务行业创业就业,并给予扶持政策。挖掘和培育县域电商骨干人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 长期坚持 及时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
9 扩大市场开发程度 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发展数字商务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长期推进
10 持续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积极参与到四川省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合作之中,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加速电商国际化进程,探索开展跨境电商快递物流、通关等全产业链服务合作。 县发展改革局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长期坚持 长期推进
11 开展电商营商高地试点 依托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电商营商高地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并逐步推广。鼓励各镇开展创新示范。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底 达到任务要求
12 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 着力挖掘电商大数据价值,构建新型监管服务机制,推动精准监管、协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引导电商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人行威远支行,各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底 达到任务要求
13 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 尝试采用第三方信用评价等信用服务,督促电商经营者主动亮照亮标,推进电商企业(项目)库建设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县市场监管局 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法院 2022年底 凭相关单位协助执行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