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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

发布时间:2023-04-12   信息来源: 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    【字体:

1.申报条件

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大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

(1)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高不超过60%缴费档次)、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向威远县就业中心提出申请;

(2)威远县就业中心审查;

(3)威远人社局复核合格后拨付。

4.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吸纳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3)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4)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联系电话0832-824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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