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威远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8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紧扣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一是贯彻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0余条。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全年重点工作,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的通知》《威远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等重要政策文件,全年累计公开重点领域相关信息1887条。三是主动推进“五公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民生项目政策文件发布,公开决策信息265条;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开执行信息470条;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管理情况,公开管理信息403条;围绕推进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保障情况,公开服务信息539条;围绕决策部署执行完成情况,公开结果信息381条。
  (二)积极回应关切,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一是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法定程序。二是畅通受理渠道,向社会公开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规范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四是严格依法答复,严禁超期办理,做到件件登记、件件按时回复。2020年全县共办理2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含上年度转办3件),办结29件,办结率100%。已办理答复的29件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含“部分公开”)10件,占总数的34.48%;“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6.9%;“无法提供”11件,占总数的37.93%,“不予处理”6件,占总数的20.69%。从申请方式来看,信函申请7件、占24.14%,网络申请22件、占75.86%。从申请内容来看,涉及土地方面13件,占总数的44.84 %;涉及房屋和土地征收方面6件,占总数的20.69%;涉及不动产登记方面3件,占总数的10.34%;涉及农业方面3件,占总数的10.34%;其他方面4件,占总数的13.79%。
  (三)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实施《威远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各镇、县级有关部门结合威远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了县、镇两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中县级试点领域26个、公开事项1689项,镇级试点领域18个、公开事项287项。二是抓好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威远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年度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确保公开工作件件有人抓落实。三是强化标准执行。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政务公开省级标准,组织各镇、各部门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印发了《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对政府文件的公开属性审定、公开流程作了明确规定。
  (四)抓好平台建设,夯实政务公开渠道。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涉密涉私等信息一律不得公开。重点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加强信息推送,新增了新冠疫情防控、年度财政预决算公开等专题专栏,丰富了网站栏目设置。2020年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8200余条,县长信箱累计办理群众来信806件,举办“阳光政务”在线访谈20期,开展网上在线调查6次、意见征集5次。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设置政策文件、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等子栏目。三是建立政务新媒体矩阵。将全县3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情况录入到全国政务新媒体填报系统,进行统一备案管理。在县政府网站设置政务新媒体矩阵专栏,集中统一展示各政务新媒体账号。围绕县融媒体中心的“爱威远”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打造精品政务新媒体,示范带动全县政务新媒体良好运行,形成了以县级政务新媒体为主、各单位参与的政务公开宣传平台。
  (五)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公开实效。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坚持巡查读网制度,对县政府网站实行人工监测和智能扫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各政务新媒体实行“周抽查、月检查”制度,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主办单位立行立改,全年发出检查通报10期,发现并整改问题71个。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镇、县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倒扣分制严格落实考核。三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专题培训,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开展培训指导,帮助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10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 0 520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97 0 974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72 0 173235
行政强制 180 0 15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33 5266.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不够规范,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优化完善公开制度。印发《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程序,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二是推行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组织各镇、县级有关部门编制了县镇两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标准目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把各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深做实。三是规范公开申请办理。督促指导主办单位事前做好申请受理和登记,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核、规范答复等工作,办结后及时归档。完善公开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防范法律风险。四是加强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对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周抽查、月检查”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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