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5   信息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 。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威远”门户网站(www.wei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底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威远县严陵镇白塔路358号,邮编:642450,联系电话:8222483,电子邮箱:wygj001@163.com)。

  (一)概述

  2019年,威远县住建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以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住建形象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不断增强住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县住建局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县住建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以局长胡跃辉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指定了具体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力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建立机制,完善公开制度。一年来我局根据住建系统的实际情况,以及《条例》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发布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和考核、公开受理举报等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住建局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法规股为监督机构,公布受理和监督电话,建立受理答复机制,做到件件能受理,事事有答复。

  第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一是积极向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报送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本局基本情况、工作动态等内容;二是利用威远住建网公开政府信息。威远住建网是县住建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最快捷、最常用,影响最大的公开途径;三是通过微博、微信、电视、各级网络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四是利用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人工答复;五是通过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设置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372条,通过微博、微信、电视、各级网络媒体等途径公开信息18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包括村镇建设、建筑管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三公”经费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时办结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 0 1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0 1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5 5225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单调,内容需进一步充实、补充、完善,未形成自己的特色。

  2020年,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住建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住建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住建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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