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县居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2   信息来源: 县居保中心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威远”门户网站(www.wei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威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联系(地址:威远县严陵镇三河路69号,邮编:642450,联系电话:0832-823071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以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为载体,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相关信息77条。 其中:领导分工1条、政策文件3条、工作动态68条、统计数据2条、服务信息1条,其他信息2条。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监督考核、统计上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继续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问题的内容为重点,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威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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