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5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威远县人民政府、四川省威远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和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民政局网站 “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四川省威远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威远县严陵镇广场街79号,邮编:642450,联系电话:0832-8222297,传真:0832-8222297)。

  一、概述

  (一)加强责任落实。年初,县民政局召开职工大会,总体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下达责任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股室、相关责任人,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调整公开目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重新编制了最新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目录内容查漏补缺,做到无空白栏目,无不对应信息,无打不开附件,无显示不出图片。

  (三)做好便民服务。根据民政工作业务范畴,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设立社会组织投诉举报电话、公示福利企业协会会费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流程、实施步骤,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7条,其中:工作动态36条、政策文件15条、文件解读3条、公示公告8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其他3条。

  (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民政工作动态,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数据,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推进政策公开与解读。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平台公开、宣传、解读文件精神。方便群众了解民政政策文件。

  (三)依法及时公布民政统计数据、部门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加强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公开,明确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安排及经费支出有关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收到现场书面、信函、网络、传真或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牵头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站个别栏目的内容更新还不及时和全面;二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2018年,我局将在文件学习、载体建设、规范行为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全县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增强网站的时效性和便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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