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县公安交警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威远”门户网站(www.wei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凉竹路169号,邮编:642450,联系电话:8210274,电子邮箱:303627953@qq.com)。

  一、概述

  2015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今年来,通过政务信息外网、党政网、外宣媒体等形式,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6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00条;便民服务信息60条;行政执法信息100条。为外界人员了解大队工作动态提供了较好的平台,切实做到阳光行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大队没有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大队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费用,也未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有关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大队一是由于人手有限,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在检查监督上,还需要完善;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时性的认识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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