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3   信息来源: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字体:

  2015年威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全文在“中国·威远”门户网站(www.wei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威远县食药监局联系(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北街11号,邮编:642450,联系电话:8218817,电子邮箱:410949416@qq.com)。

  一、概述

  201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2015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的任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全年共公开了公共服务68条;行政审批决定信息45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条数48条;建议和提案回复5条;机关建设9条;工作研究1条;公示公告文件22条;工作动态信息164条;投诉举报办理1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和政务大厅公开。

  2、群众既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在网上在线咨询,我局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向前推进,发挥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的服务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还不够;报送渠道单一;信息报送质量有待提高。针对以上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局网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内容,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数做到100%公开,局内部公文只要不涉及保密的全部公开。局纪检组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