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信息来源: 县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向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报送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本局基本情况、工作动态等内容,本年度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81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三公经费预算等

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办结1件,办结率100%,未引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威远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和信息审核制度,规范公开省教育厅政策法规类文件19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高效。

监督保障情况

2021我局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同时对政府信息从整理到公开都严格执行审发流程监督公开信息,确保公开政务信息高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往年有一定地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公开渠道还不够丰富,易于公众接受的公开形式还不多。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们将拓宽公开渠道,让更多公众了解教育服务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解读回应,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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