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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学历教育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设家门口的好学校,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入学、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各中心校、直属学校要及时向当地镇政府汇报,为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学校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
民办学校(自强中学、博骏双语学校、百胜外国语学校)在县域内招生,优先满足本县学生入学需求,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市内外县户籍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不得在内江市外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小考”、“占坑”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结合我县实际,严陵镇、连界镇行政辖区内学校使用“全省系统”组织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拟于4月份出台招生公告,5月份网上信息采集,6月份面审材料、家长确认,7月份完成招生工作、公布招生结果。
其他中心校、直属学校可继续沿用本地历年招生办法,3月底前将招生计划和方案,以当地镇政府名义报教育体育局备案, 5-6月份组织招生工作,7月份完成招生工作,招生结果导入“全省系统”。
各民办学校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关要求,逐年减少规模。在3月底前将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一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二、招生对象
各学校对辖区内的符合条件(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镇政府统筹下,组织新生摸底登记、报名入学工作。
各学校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要认真研判,结合学生及家庭实际,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各镇、校对辖区内的随迁子女就读要坚持“两为主”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到严陵镇行政辖区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要按《威远县2022年回城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理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登记审验。
对符合政策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援疆援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审核,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备案。
三、规范学籍注册及转接管理
规范学籍注册管理。在“全省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各学段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要严格学籍注册,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各校不得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起始年级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学校执行均衡编班,要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严格学籍转接管理。严格执行“全省系统”要求,严格条件,规范流程,先审批、后接收,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接收无学籍学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和地方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小学高段和初中毕业年级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重点监管小学高段的批量转学,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已经达到规定班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生,确需转学的,由各中心学校(其中,转严陵镇行政辖区初中学校的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自强中学、百胜外国语学校、博俊双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义务教育的转学生,必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接收转学生。
四、巩固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根据摸底适龄儿童少年底数情况,结合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镇、村(社区)、学校三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要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新生年级学生应读尽读且全力防止辍学。对未入学的或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及时书面报告当地镇政府,及时会同镇政府,进村入户动员入学。各镇、校要高度重视小升初无缝对接工作,招生学校要主动接好“接力棒”,送生学校要做好每位学生小升初的跟踪管理,实现无缝对接,明确每位学生去向。
五、稳妥有序做好组织实施
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订和完善实施细则、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关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多种渠道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学校招生工作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方便群众早知道。各学校要加大义务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陵镇中心学校、连界镇中心学校要切实做好“全省系统”的宣传,指导辖区内学校、学生家长做好线上报名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和谐。
各镇、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于2022年4月6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
六、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 ,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
对于在招生入学工作中,因工作不得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在市场监管局等其他部门登记注册的教育咨询或其他机构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商请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无证无照培训咨询点,将建立联合执法和巡查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县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8224473。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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