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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办理时间及方式
(一)2023年6月3日-6月4日,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采用线下申请,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到严陵镇中心学校西街校区进行现场审核办理;2023年5月27日-5月28日,回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就读初中一年级,采用线下申请,申请人到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现场审核进行申请办理。
(二)2023年8月22日,回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转学至严陵镇辖区学校小学二年级至六年级,采用线下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严陵镇中心校登记审核。
(三)2023年8月22日,回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转学至城区初中二年级至三年级,采用线下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登记审核。
二、就读对象及材料要求
(一)回城就读学生(指:学生户籍是县城区,转入严陵镇原行政辖区学校就读小学二至六年级的学生、初中一至三年级的学生)
申请人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有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
1.申请人及适龄儿童少年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申请人的居住材料,以下四类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①住房《房产证》、②住房《不动产权证》、③《租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④《购房合同》和缴费收据。
3.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三年级的学生,要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卡》。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学生户籍不是县城区的,其父或母在县城区务工)
申请人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有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
1.父或母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或母与申请就学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父或母已在本县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及以上的证明,有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3.父或母的居住材料,以下四类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①住房《房产证》、②住房《不动产权证》、③《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④《购房合同》和缴费收据。
4.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三年级的学生,要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卡》。
(三)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指:学生户籍不是县城区的,其父或母在县城区经商)申请人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有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
1.父或母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父或母在城区经商并取得一年及以上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8日。
3.父或母的居住材料,以下四类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①住房《房产证》、②住房《不动产权证》、③《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④《购房合同》和缴费收据。
4.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三年级的学生,要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卡》。
三、办理流程及时间节点(仅限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一年级新生)
(一)现场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详见本《办法》第二点)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发《审核结果告知书》。小学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3日-6月4日,初中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5月28日。
(二)网上报名。小学:6月5日至6月14日,初中:5月29日至6月14日。现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川教通”APP后选择“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或小升初”,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操作办法详见现场审核后发的《审核结果告知书》)。
(三)学校网审。6月15日-6月16日,招生学校对申请人上传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核。
(四)正式入学:2023年9月1日。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无效。
2.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所符合条件的学校,如因申请多校扰乱招生秩序的,原则上统筹调配到城郊学校就读。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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