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省委一号文件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假劣种子明显减少,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品种管理不断优化,品种“身份证”有序建立,品种同质化逐步解决;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种子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出现重大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事故,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二)目标任务
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在种子生产经营的关键时期,根据品种权人、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明察暗访掌握的线索,积极开展品种维权工作。进一步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案件办理,优化案件审查流程,压缩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强化品种管理
1.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管理。结合种业市场专项检查,开展登记品种市场大清理活动,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品种为重点,核查登记信息,现场抽取样品,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违规登记行为。(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
2.加大缺陷品种撤销审定(登记)力度。协同行政审批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大品种风险监测力度。对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坚决提请予以撤销审定或引种备案,停止其在我县经营、推广。(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
(三)加强种业市场监管
1.加强市场检查。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对农资市场上销售的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油菜和蔬菜等商品种子,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探索开展质量监测。对近年来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品种和经营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较多的品种和经营门店加大检查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做好扦样、记录及取证等痕迹管理工作,形成可靠完整证据链。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对辖区内电商经营种子行为的监管,通过在各大小电商平台上查找电商种子经营线索,全面摸清辖区内通过电商渠道经营种子行为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政策法规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
(四)强化执法监管
1.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对投诉举报线索明确的,执法机构要快速查办、不得推诿,实现企业与执法机构同向发力。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做到“一处发现、全县通报、各地联查”。要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提升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执法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满足执法需求。加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为种业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技术等,不断提升种业执法效能。(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五)强化培训宣传
积极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管理办法》等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种业执法实务技能。要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并报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厅将定期通报各地种业案件查处情况,遴选发布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方案编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5月底前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重点(2023年6月至11月)。集中监管执法检查。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与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等有机结合,以四不两直、暗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不严不实、有法不依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第三阶段(2023年12月)总结巩固提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整改完成情况“回头看、回头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复。要认真总结本年度专项行动工作做法,分析查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工作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业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权,抓实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部署要求抓细抓实,做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
(三)加强宣传总结。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重点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强化专项行动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
附件: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省委一号文件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假劣种子明显减少,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品种管理不断优化,品种“身份证”有序建立,品种同质化逐步解决;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种子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出现重大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事故,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二)目标任务
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在种子生产经营的关键时期,根据品种权人、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明察暗访掌握的线索,积极开展品种维权工作。进一步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案件办理,优化案件审查流程,压缩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强化品种管理
1.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管理。结合种业市场专项检查,开展登记品种市场大清理活动,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品种为重点,核查登记信息,现场抽取样品,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违规登记行为。(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
2.加大缺陷品种撤销审定(登记)力度。协同行政审批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大品种风险监测力度。对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坚决提请予以撤销审定或引种备案,停止其在我县经营、推广。(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
(三)加强种业市场监管
1.加强市场检查。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对农资市场上销售的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油菜和蔬菜等商品种子,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探索开展质量监测。对近年来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品种和经营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较多的品种和经营门店加大检查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做好扦样、记录及取证等痕迹管理工作,形成可靠完整证据链。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对辖区内电商经营种子行为的监管,通过在各大小电商平台上查找电商种子经营线索,全面摸清辖区内通过电商渠道经营种子行为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政策法规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
(四)强化执法监管
1.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对投诉举报线索明确的,执法机构要快速查办、不得推诿,实现企业与执法机构同向发力。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做到“一处发现、全县通报、各地联查”。要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提升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大执法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满足执法需求。加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为种业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技术等,不断提升种业执法效能。(种业管理与粮油生产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五)强化培训宣传
积极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管理办法》等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种业执法实务技能。要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并报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厅将定期通报各地种业案件查处情况,遴选发布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方案编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5月底前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重点(2023年6月至11月)。集中监管执法检查。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与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等有机结合,以四不两直、暗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不严不实、有法不依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第三阶段(2023年12月)总结巩固提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整改完成情况“回头看、回头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复。要认真总结本年度专项行动工作做法,分析查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工作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业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权,抓实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部署要求抓细抓实,做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
(三)加强宣传总结。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重点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强化专项行动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
附件: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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