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全县中小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
二、办法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和《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委发〔2018〕42号)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
《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内容。
(一)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主要讲述起草背景和起草依据。
第二条主要讲述应急转贷资金的意义和用途。
第三条主要讲述办法指的“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含义。
第四条主要讲述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原则
(二)第二章 资金的来源及规模
第五条明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筹集,管理单位为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期规模为3000万元。
(三)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为日常管理单位职能职责。
第七条为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四)第四章 资金使用与审批
第八条为运营服务机构费用收取,按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LPR的2倍和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为借用资金企业必备条件。
第十条为资金的使用要求及使用时间。
第十一条为申请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第十二条为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间。
(五)第五章 资金的归还、管理与监管
第十三条为资金的划转和逾期未归还按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的LPR的4倍收取费用并依法予以清收。
第十四条要求运营服务机构制定《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
第十五条县经科局、县财政局每年对资金使用企业进行信用评定。
第十六条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资金占用费的使用。
第十八条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和使用。
第十九条为弄虚作假须承担的后果。
第二十条为资金无法回收情况。
第二十一条为停止应急转贷资金服务流程。
第二十二条为办法实施时间。
威远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综合股)
联系电话:0832-5810993
解读部门:威远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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