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威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广大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急剧提高,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呈现逐步上升和日趋复杂多样的趋势,物业管理在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更好满足广大业主需求,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结合威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一是按照“行业主导、镇主抓、社区实施”原则,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共同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标准化体系。二是推进物业服务(小区自治管理)全覆盖工作,根据新建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设施运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推进物业服务(小区自治管理)全覆盖工作。三是加强运行管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一是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镇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物业管理中的部门职责。二是规范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完善我县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三是优化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小区住房装修现场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数据库,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智慧物业建设,建立应急服务保障机制。四是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五是加强物业设施设备及装修管理,强化公共配套建设及管理,加强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装饰装修管理。六是规范商品房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分类管理。
第三部分工作保障。一是建立物业管理季调度会;二是县级相关部门、属地镇政府要优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考评,将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结果纳入物业服务数据库管理;三是加强物业管理宣传与居民自治意识培养。
四、关于施行期限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10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解读单位:威远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房政监察股)
联系电话:0832-6183676
解读部门:威远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房政监察股
联系电话:0832-6183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