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威远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一、出台背景
自2020年起,我县连续五年发布森林防火命令,在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压实防灭火责任,推动风险隐患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已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为全面做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县应急局(县森防指办公室)按照市森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在深入剖析近年森林火灾问题原因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治、常态化治理要求,系统集成省内森林火灾复盘总结形成的制度成果,牵头起草了《威远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森林防火命令》),2025年12月31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2.《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2025年修订);
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No:SC122561)。
三、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命令》共7条内容。
一是明确森林防火期(第1条)。2026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根据工作需要,可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二是提出具体防火要求(第2—5条)。从划定森林防火区、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强化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明确防灭火责任和监督检查措施(第6—7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体系,提出要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同时对督导检查,隐患问题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四、较此前防火命令区别
对比《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一是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第三点“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中取消了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批准,变更为:因防治病虫鼠害、农林生产、焚烧疫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计划烧除等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和采取防“跑火”等必要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演习、演练等活动的,应当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二是第四点“强化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中增加了“五周”“五缘”可(助)燃物的清除和在7级以上强风等异常天气下,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按照规定采取拉闸避险措施。
三是第五点“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中着重强调了在森林防火期内,各镇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实行联合值守。
(解读部门: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2-8530119)
解读部门:威远县应急管理局 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2-853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