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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威远县乡镇场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结论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3   信息来源: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22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威远县乡镇场镇生活垃圾处理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场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搞好场镇环境卫生,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有必要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城乡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生活垃圾处理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有必要向服务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收取。

二、主要依据和遵循原则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4、《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28号);

5、威远县镇西镇人民政府、连界镇人民政府、小河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有关资料;

6、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采集的有关资料。

(二)遵循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垃圾处理相关。

3、合理性原则。影响定价成本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三、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结论公示

经测算,镇西镇、连界镇、小河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包括收集环节(含收集人员工资、处理工具)、运输环节(含转运人员工资、转运车日常费用)合计分别为134.33万元/年、601.67万元/年、25.10万元/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威远县镇西镇人民政府、连界镇人民政府、小河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228768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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