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22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镇西镇生活垃圾处理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镇西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搞好场镇环境卫生,镇西镇人民政府拟开展场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处理范围为镇西镇民主街社区、胜利街社区、黄石板社区。镇西镇现有居民7009户,场镇常住人口2.6万人,44个居民小组,场镇规划面积4.2平方公里。机关事业单位14个,职工人数240人;中小学3个,教职员工309人,中小学生2725人;生产经营、商业网点(超市)586个;农贸市场3个,占地面积9700平方米;车站1个,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由威远县玉春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卫生服务。
二、主要依据和遵循原则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4、《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28号);
5、威远县镇西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有关资料;
6、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采集的有关资料。
(二)遵循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垃圾处理相关。
3、合理性原则。影响定价成本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三、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结论公示
经测算,镇西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包括收集环节(含收集人员工资、处理工具)、运输环节(含转运人员工资、转运车日常费用)合计为134.3333万元/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威远县镇西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228768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6日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22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镇西镇生活垃圾处理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镇西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搞好场镇环境卫生,镇西镇人民政府拟开展场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处理范围为镇西镇民主街社区、胜利街社区、黄石板社区。镇西镇现有居民7009户,场镇常住人口2.6万人,44个居民小组,场镇规划面积4.2平方公里。机关事业单位14个,职工人数240人;中小学3个,教职员工309人,中小学生2725人;生产经营、商业网点(超市)586个;农贸市场3个,占地面积9700平方米;车站1个,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由威远县玉春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卫生服务。
二、主要依据和遵循原则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4、《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28号);
5、威远县镇西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有关资料;
6、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采集的有关资料。
(二)遵循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垃圾处理相关。
3、合理性原则。影响定价成本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三、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结论公示
经测算,镇西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包括收集环节(含收集人员工资、处理工具)、运输环节(含转运人员工资、转运车日常费用)合计为134.3333万元/年。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威远县镇西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228768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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