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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6 【字体:大中小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威远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成果报告〉的请示》(威自然资规〔2023〕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威远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摸底调查报告》)。
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要严格按照《摸底调查报告》,根据“农户自愿”的原则,组织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保障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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