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群众运动空间扩容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划拨方案的批复
威府土〔2026〕3号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内江市群众运动空间扩容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划拨方案〉的请示》(威自然资规〔2026〕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内江市群众运动空间扩容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用地划拨方案》,将位于威远县严陵镇云山路的11341.39平方米(约17.01亩)国有建设用地无偿划拨给内江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用途为体育用地。
三、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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