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威204H102平台钻前工程选址的批复
威府函〔2026〕73号
县经科局:
你局《关于威202H101平台等3宗地钻前工程规划选址的请示》(威经科〔2026〕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威204H102平台钻前工程选址的意见,在威远县高石镇大湾村15组实施页岩气勘探开发工程。
二、县经科局要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威远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高石镇,督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蜀南气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同时,须在落实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占用、补偿等问题,确保施工安全、社会稳定。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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