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威府函〔 2026〕 92号
威远经开区管委会:
你委上报的《关于提请审议〈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详细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威开管〔2026〕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详细规划》符合《威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总体要求,规划内容完整,达到国家、省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可作为该区域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依据。
二、由威远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做好规划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要依据规划,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确保规划目标落到实处,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规划内容如需变更,
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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