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威远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方案的批复
威府土〔 2026〕 50号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威远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方案〉的请示》(威自然资规〔2026〕2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威远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方案》,将位于四川省威远县东联镇交通街197号(原东联镇李家坪街101号)3386平方米(合5.0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纳入储备土地管理。
二、东联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收储土地和地上房屋的管护。
三、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威远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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